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“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,编制验收报告,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,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”,根据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文件第十一条规定,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,公开验收报告,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。 扬州东方娃玩具有限公司“年产3万件大型塑料玩具项目”竣工阶段性废水、废气及噪声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19年6月6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,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,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予以公示。具体情况如下: 一、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:年产3万件大型塑料玩具项目; 建设单位:扬州东方娃玩具有限公司; 建设单位地址:宝应县曹甸镇生态工业集中区; 建设内容:年产3万件大型塑料玩具。 环保审批情况:2016年11月,委托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《扬州东方娃玩具有限公司年产3万件大型塑料玩具环境影响报告表》,2016年12月20日取得了扬州东方娃玩具有限公司年产3万件大型塑料玩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,批复文号为宝环审批[2016]176号。 投资情况:总投资7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。 验收范围:本次验收范围为“年产3万件大型塑料玩具项目”及其配套工程涉及的废水、废气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。 二、项目变更情况 在实际项目建设过程中,发生以下变动: 1、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和1条年产3万件大型塑料玩具生产线及办公大楼,现调整为新建生产车间和1条年产3万件大型塑料玩具生产线,办公大楼停建。 2、建设单位在实际建设过程中,为更好的确保废气达标排放,同时确保外排废气的污染物量进一步降低,建设单位将注塑废气通过“UV光解+活性炭吸附”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,与环评批复内容对照,废气处理工艺增加了UV光解部分,配置的风机风量为5000m3/h”,污染物排放总量未突破环评批复总量范畴。 三、验收监测情况 2019年3月7日~8日,泰科检测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、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(验收监测报告编号为:TK19M010267),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。 四、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、验收签到表; 公示时间: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;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,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,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、电话、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。 五、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:刘总; 联系电话:15366918998; 信箱:619816429@qq.com。 东方娃验收报告-废水、废气、噪声(公示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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